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中国书院膏火制背景分析及其对我国贫困生救助启示-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780 浏览:38010
论文导读:。”可见,膏火还有补贴生徒家用的用途。1.4用于学生往返书院的路费。如清光绪十三年(1887)梁鼎芳在所著广东《肇庆端溪书院章程》中所述“院内膏火以地方远近定膏火之厚薄,广东省肇庆府每名加银一两…广西省府、厅、州各属每名加银二两。”由此可见,对于学生来往书院的费用亦有补助的。膏火费用在书院的总经费中占有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书院膏火的用途和这一制度产生的根源,试图从历史的角度来探索高等学校贫困生救助的问题,以给我国当前高等学校的贫苦生救助工作以参考。
关键词:膏火 贫困生 养士制度
膏火:本指膏油灯火,宋元以来,书院、官学等用以指发给肄业生徒的生活费,是为养士费用的最通用的称呼。一般用于资助家庭贫寒之士,“惟士皆寒素”,因此实际上它是普遍散发,凡生徒都有。其数则等级有差。膏火的费用主要来自膏火田,又称食田,所收租用于支发生徒膏火,或以膏火银、膏火钱的形式发放。
1 书院膏火主要的资助项目
笔者通过对各种文献资料的查阅和总结,发现书院膏火主要的资助项目有以下几种:
1.1 用于解决贫困生的饮食住宿问题:“吉水文昌人张文先创建白沙书院,又‘捐良田入书院内,岁入租赋于官,使师生廪膳可终岁。’”。可见书院生徒的食宿费用,是由学田的租金以膏火的形式提供的。
1.2 用于学生的应试路费。清光绪五年(1879)《枣强敬火书院乡会试盘费章程》中“…由县先行出示,令士子应试者赴学报名,各计人数,于十月初一日当堂分给。其决科奖赏,仍由每年书院膏火地中提用,请立案出示等情…”。由于许多学生赴科考受路途费用所限,所以许多书院从膏火中拨出部分资金用于应试学生的路费。
1.3 用于赡养、补贴家用。史籍中常有年老诸生强留书院以其膏火养家的记载。如“清人赵圣传年六十余岁,仍业江阴南苒书院,虽目眵齿衰,书卷常常字出格外,但仍苦苦撑持,以求膏火糊口养家。”可见,膏火还有补贴生徒家用的用途。
1.4 用于学生往返书院的路费。如清光绪十三年(1887)梁鼎芳在所著广东《肇庆端溪书院章程》中所述“院内膏火以地方远近定膏火之厚薄,广东省肇庆府每名加银一两…广西省府、厅、州各属每名加银二两。”由此可见,对于学生来往书院的费用亦有补助的。
膏火费用在书院的总经费中占有很大比重,依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研究表明,如果将膏火费用和用于生徒奖赏的费用比重合并,可以得出“一般情况下比例都在50%左右,说明资助寒士始终是书院当事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书院作为我国私学制度化的形式,除官学举办的外,总体上看,有团体、宗群或个人举办的学校形式。一般情况下资金来源相对较少,且不稳定经常出现膏火费不足,一致于书院冲破传统“重农轻商”的思想而以收取租金、利息的方法来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广东阮元《学海堂章程》中记载“前曾发银三百两,叫文澜书院生息,以为司堂士食。”为何众多人士执著与建书院养士,至于“邑后侯乔公病笃床帏,犹惓惓于书院膏火无所出。”
2 书院设置膏火奖励制度,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2.1 政治原因。从书院建立的社会根源来看。唐末以来等级授田制受到破坏,社会上出现了不是以门阀品级为凭借的庶族地主。一般称中小地主,因有在野而不能直接参与政权的地主,这些地主为了自身利益,争取参加统治集团,要求发表自己的主张,评说时政,要求有自己的教育组织。书院就是在这种社会的政治的要求下出现的。为政治的目的他们要求自由讲学,并要求学术自由,要求发表政治批评与当权派进行斗争。例如:宋朝时,原岳麓书院弟子吴猎。宁宗时禁“伪学”,理学受到排斥打击,当时无人敢言,据《宋史》本转记载吴猎上奏言:“陛下临御未数月,今日出一纸去宰源于:7彩论文网论文写作格式www.7ctime.com
相,明日去一纸去谏臣,昨又闻侍讲朱熹“以御札畀祠,中外惶然,谓是不出于中书,是谓乱政。”这也是为什么书院总是不断受到朝廷的抑止或官学化的原因。为给自己培植势力,宣扬自己的思想,“养士”便成为他们自愿的活动,虽书院生徒要交束修作为学费,但书院经常会给贫寒的学生以免费并以膏火养士。
2.2 经济基础。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小农经济。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这为书院购置学田,以其收入来供养书院生徒提供了经济基础。“无论是地主经济还是自耕农经济,其基本结构都是小农的个体生产,而且都具有个体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形式。”这种经济结构使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物质再生产,基本上就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自发的以简单劳动工具为依托的简单再生产,“上足以事父母,下足以畜妻子”,“幼有所养,老有所终”,是这种物质生产的直接目的。这种经济带来的人口再生产的思想“早生多养”“多子多福”的传统。中国古代只允许男子读书,而作为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之一,要放弃劳作读书,必然要考虑生计问题。所以,以膏火就成为保障书院的生徒安心读书的基础。
3 书院本身的特点决定了膏火制实施的可能性
3.1 书院的规模一般较小。朱熹在南康兴复百麓洞书院,最终仅有小屋二十余间,生徒一、二十人,建设还仅仅是初具规模而已。只有当书院受到朝廷或地方政府的重视、资助才得到扩大。如南唐开宝中(公元968-975)“朱弼以国子助教知庐山国学四方来学,数倍平时,有数百人”。否则一般都会限制生徒的人数,来减少“养士”费用开支。如清光绪初年江苏省宝晋书院《宝晋书院规条》中规定“肄业生员定数二十名,童生二十名。”以此来保证膏火养士费用的实施。
3.2 从管理上讲:“学生自治”减轻了部分费用,为膏火保存了资金。书院一般除设山长、洞主外,其它的职位会选一些学生来担当,如斋长(主要职责稽察考勤、劝善改过,辩疑析难,同时还帮助管理财务、图书、协试事务发放膏火奖资,甚至稽核、斋夫、门役等员工)、司纠(学生寝室长)、院长(由肄业生担任,并只管理行政事务,较少见)。一般会给学生以补贴,既能节省经费还能以这种形式来给贫困生徒以资助。
3.3 从培养目标看膏火养士的必要性。书院打破了“学而优则仕”的士阶级的概念,许多士人提出了士与利禄相分离的主张。朱熹在淳熙七年写的《白麓洞书院揭示》中讲“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招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这种培养目标重对儒学的阐发与传播而轻名利。从实践上讲,“学而优则仕”仍是儒学的精神,但统制者对民实行“无知无欲而愚之也”的政策,“民多智诈,巧伪滋生,所以难治”科举取论文导读:2.杨慎初,朱汉民,邓洪波.《岳麓书院史略》.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姜守鹏.《明清社会的经济结构》东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P

4.上一页12

士多限制寒士,所以书院的招生对于想为官的人而言,与官学相比是没有多大吸引力的。所以唯以膏火“养士”才能使生徒安心于治学。
书院的膏火制为贫寒子弟读书提供了物质保障,为儒学的阐发与传播培养了大批人才,也促进了教育的平民化的进程。最初膏火基本上是所有生徒都发放,后期改由课考的等级为标准赋予不同的膏火费用。但其弊端在科举的大潮下不断涌现。在晚清时期士子为功名利禄进入书院者,许多为膏火奖赏而来,出现了冒领膏火等不良现象,如清粤秀书院规定“代作文字,冒领膏火最为恶习,嗣后无论院内、院外生童,凡遇支领膏火,俱令本生亲自赴领。”以膏火鼓励读经。清道光十一年陕西贾芳林嘉陵书院成规五条“今定膏火五十分,读经膏火三十分,不读经膏火二十分。”生徒为膏火奖赏而来,至于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指出“中国书院积习,误以为救济寒士之地,往往为膏火奖赏而来,本意既差……”膏火制在书院改制的过程中,书院改为学堂后被取消。作为一种资助贫困生的方式,它的以学生为中心、普遍发放、将奖励和发放膏火结合起来的资助方式是值得我们现代教育励资助贫困学生所借鉴的。
参考资料:
王旭.《白沙书院记》《中斋集》卷五.
邓洪波.《中国书院章程》[G].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P30.
[3]陈谷嘉,邓洪波.《中国书院制度研究》[G].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P334.
[4]邓洪波.《中国书院章程》[G].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P228.
[5]陈谷嘉,邓洪波.《中国书院制度研究》[G].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P413.
[6]邓洪波.《中国书院章程》[G].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P322.
[7]杨慎初,朱汉民,邓洪波.《岳麓书院史略》[G].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8]姜守鹏.《明清社会的经济结构》东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