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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音乐教育以“音乐体验”为基础音乐教育哲学观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259 浏览:12290
论文导读:
摘要:《音乐教育的哲学》是一本系统论述美国音乐教育的音乐教育哲学专著,书中从哲学的层面诠释哲学对音乐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集中体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美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主导思想。本文旨在对基础音乐教育中要以“音乐体验”为基础的观点进行音乐教育哲学观方面的分析与思考。
关键词:雷默;音乐体验;音乐教育哲学观
贝内特·雷默教授,系音乐教育哲学、教学课程发展、研究理论和综合人文艺术学科教育教育规划方面的资深专家。《音乐教育的哲学》是一本系统论述美国音乐教育的音乐教育哲学专著,书中从哲学的层面诠释哲学对音乐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集中体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美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主导思想。针对当时美国学校音乐教育中一味强调音乐之外功能的偏向,提出了“音乐教育的基本性质和价值是由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决定的”前提,并以这一前提为基础,通过对音乐艺术的创作、体验、感觉、意义不同方面的论述,强调了音乐教育应该注重对音乐自身的体验和关注。本文旨在对基础音乐教育中要以“音乐体验”为基础的观点进行音乐教育哲学观方面的分析与思考。

一、《音乐教育的哲学》中雷默的观点

1.三种哲学观

雷默在书中深入介绍并分析了三个美学理论——思辨主义、形式主义和绝对表现主义的区别,以及阐述了作者在音乐教育中所持的哲学观:绝对表现主义。
思辨主义者认为,艺术是传播,传达的是含有与那些存在于艺术之外的意义同类的信息。形式主义者认为,艺术的意义完完全全是艺术的,与特定艺术作品界线以外的任何意义都毫无关系。对艺术的体验不同于生活中其他任何种类的体验。表现主义者的立场是,对艺术的体验,确实是一种特殊的东西,自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同时,这种特别的体验使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体意识——得以受到更充分的认识,或者受到更充分的分享。

2.审美观察×审美反应=审美体验

作者在书中有一个提法:审美观察×审美反应=审美体验。称作审美观察的这种特别的观察,和它所引起的、成为审美反应的那种特别的反应,是参与任何可以称作审美的体验中的两个必要的行为。审美感性结构组成两者的相互作用。观察和反应同时发生,相互依存。观察是在本质上就有固有的反应性。被观察到的事物,是因为有表现力才被观察到的,反应则是观察作为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反应或感应并不是孤立发生的。他首先依赖于对可以产生反应的表现力或条件的观察。审美体验最有价值的特点,就是有创造性的、切身的、主观的感应。

3.音乐体验

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体验是现代学习方式的突出特征之一,他强调身体性参与,学习者要自身去经历、去感悟、去操作。他重视学习者的直接经验,视学习者的个人知识、经验、生活世界为重要的课程资源。
对音乐的非音乐体验,彼此都是密切相关的,可能只有凭人为因素分开。它们是自发产生的自然反应,无需音乐训练或任何音乐观察力的培养。由于音乐是作为某种非音乐性的事物的符号,或是为了回忆或制造幻觉或强化情绪的场合来观察和反应的,所以人们对改善或教育这样的反应是无所作为的。如果音乐教育要成为审美教育,那就必须首先是音乐教育,如果提倡对音乐的非音乐体验,她就不可能成为音乐教育。

4.音乐体验的三个尺度

雷默在《音乐教育的哲学》中列出音乐体验有三个主要尺度——感受尺度、知觉反应尺度和创造反应的尺度。音乐体验同时包括这三者各种各样的混合。当非音乐性思辨存在时,他们既超越又包括对这种恩辨的意识。
感受尺度体现为一种开放式的连续统一体,感受因素常常是反应的主导层次。直觉和创造反应显然是强烈、积极、及其专注的,需要精神和感觉一道高度集中。

二、雷默的音乐教育哲学观与音乐教育现状的对照

1.新课改之后,基础音乐教育依然陈旧

《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
但是,在实施课改之后,中小学教师上课的内容和形式似乎没有什么变化。灌输式、说教式、形而上学式的教学方式还是大量地运用于音乐教学当中,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新《课标》的要求。《课程标准》中有一句十分重要的表述:“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这句话之所以重要,是由于音乐本身论文导读:
的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音乐教学和音乐学习须采用一种同其它学科不同的特摘自:本科毕业论文结论www.7ctime.com
殊方式——体验的方式。

2.对基础音乐教育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不足

根据《音乐教育的哲学》所阐述的哲学观,普通音乐教育的总目标是:尽可能最充分地培养每一个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审美感受力。然而,现实的情况却却距此甚远。
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音乐艺术教育的重视性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其目的性发生了偏差,其功利性更加突出,学习音乐为了考级加分、为了名望、为了前途的现象屡见不鲜。
另一方面,在城镇地区,虽然学生对音乐的重要性的认知程度较高,但知识来源于音乐课堂与音乐课本的比例却很低,学生喜欢音乐课,但留下的印象却一般,大多数学生认为音乐课的作用主要是愉悦身心、调节情绪、丰富业余生活。而在农村地区的状况更糟,由于学校领导对所谓的“副科”的不重视,使得音乐教师对音乐课的认识也极其缺乏,他们有些甚至改行教了主科,而音乐课大多变成了流行歌曲唱歌课,不管歌曲的内容是否健康,只要学生喜欢就唱,笔者在中学从事教学工作的过程中就听到过初一的学生集体大声齐唱《爱情买卖》等歌曲,类似于这类的对于音乐教育日的的低认识现象应该是音乐教育工作者值得深思的问题。

3.违背普通音乐教育的规律,导致基础音乐教育的非艺术化倾向和专业化倾向

雷默说:“音乐教育一向是,而且现在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非音乐教育,说重一点就是反音乐教育。”长期以来,由于无法获得正确的哲学观点的指导,许多音乐教育工作者常常处于困惑状态,有时不自觉的遵循一些本质上反音乐教育的哲学,主要表现为两种特征。
一种是强调在欣赏音乐时要听出具体的所谓内容来,忽视了音乐艺术最重要的特点——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给人的情感体验带来的巨太空间。这种特征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教师力图用语言来解释音乐。要知道,在音乐欣赏过程中,聆听无疑是最主要的方式,语言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另一种则表现为课堂教学中一味强调基本知识的积累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忽视音乐体验能力的培养。我们许多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声乐专业的师生在欣赏一场音乐会时,一定会对演唱者的发声、高音等技巧作出评价;器乐教师同样会对演奏者的指法、手臂等各种演奏技巧作出判断。雷默认为这不是审美意义上的欣赏音乐。“专业音乐家,音乐教师或音乐学生的主要职业病之一是,太容易过于关心音乐活动的技巧与工具,而很少有足够的‘心理距离’来对音乐进行音乐体验,这是音乐教育中普遍将技术学习与音乐审美体验分开而产生的不幸结果。”

三、措施与建议

加强音乐体验的基础地位,必须要有一系列有步骤、有计划的能够行之有效的方案、措施。音乐教育如何才能促进对音乐的音乐体验,从而使人更充分地分享音乐的意义呢?

1.通过基础音乐课来加强音乐体验——突出音乐欣赏为主的审美教育功能

“音乐教育的目的应该是提高对音乐的感受力(音乐体验)。”进行音乐体验的直接方式就是音乐欣赏。通过音乐欣赏课,鼓励学生对所领会到的一切做出感觉反应,进行创造性欣赏。
学校要重视音乐欣赏课的教学。要把民族音乐放在重要的地位,但也应吸收外来的健康音乐,要使学生既欣赏到典雅的民族音乐之美,也能欣赏到情感强烈、节奏变化对比大的现代音乐之美,通过多听、多练、对比,达到审美体验能力的提高。审美既要有文化修养,更要有音乐知识,以便提高审美能力,自觉抵制,那些不健康的东西的侵蚀。

2.我们要很好地落实并进—步推进音乐课程改革

音乐课程改革将“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放在音乐课程目标首位,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引导人健康向上、乐观积极的精神基石。传统的课程观由于过分强调认知而忽视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学习中的功能,致使该项目形同虚设,从而导致把丰富的、生动的教学活动局限于狭隘单调的认知主义框框中。这种缺乏情感内涵、充满理性的课程设计,不仅使学生普遍感到枯燥、单调,甚至恐惧、苦恼,丧失了学习兴趣,而且极易造成学生的论文导读:
“情感营养不良”“情绪偏枯症”等现象。新的课程观将情意因素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和高度来理解,赋予其在课程目标中重要的价值取向。如情感,不仅仅体现为学习兴趣、学习爱好和学习热情,更体现为情感本身的体验与内心世界的丰富。不同学科,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取向和内涵是不同的。在音乐课程中,由于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所决定,必须突出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目标,以体现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这一特点。对于音乐课程来说,其特质是情感审美;其教育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
我们要将新《课程标准》中改革的新理念与目标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导与培养,而不能让音乐课程改革只变成口号和空文。只有这样,基础音乐教育的状况才能从整体上得到较好的改善。

3.关注音乐的课内教学和课外学习的统一性

如今,绝大多数家长在周末给孩子报了各种各样的辅导班,作为音乐教育工作者要很好地利用这一资源,做到学习课内教学与学生课外延伸学习的统一性,让学生更好地体验和感受音乐艺术的魅力,以便对对生身心的全面发展起到更好的作业。
这首先要求教师要在充分了解学生不同年龄段对音乐的喜好与心理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差别性引导教育。由于我国普遍采用的班级授课制,在以班为单位的群体中,学生之间都存在着各方面的差异,音乐科目的学习更要考虑这方面的因素针。对这些问题,这门课就必须完成两个基本任务:(1)它必须针对处在这个群体中部地最大多数的学生的体验;(2)它必须照顾这个群体两端的较少数学生的需要。
其次,要求师生共同在课堂基础教育与课堂外延伸教育(课外的各种学习班)的有效结合与统一。对很多参加课外特长辅导的孩子来说,家长报以功利性目的非常明确,辅导班教师为了迎合家长的需求,更多的是直接从音乐的构成要素和专业技能方面去要求学生,而忽视了音乐学习中对音乐作品首先进行审美体验的基本问题,这就导致了学生一接触音乐作品,不去首先对其进行审美观察和审美反应,并得到相应的音乐感受力,而是从技能、技巧的难度方面去衡量音乐作品的级别等外在的形式因素,这对中小学生来说是非常不好的习惯。作为中小学生,他们还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过程中,他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学校、家长和教师的影响。因此,在关于课内教学和课外延伸教育的统一方面,教师和家长一定要做好引导工作。
四、结语
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不应只是技巧、技能的培训,更重要应是音乐体验,以此为基础,才能更好的实现音乐素养、创造能力和技巧、技能的提高。音乐教育作为审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体验表现的尤为充分、尽致,它应充分体现唤起人类的主体意识的作用,使自身得到升华——迈入创造美的层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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