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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行政化制度性困境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138 浏览:57032
论文导读:
摘 要:从组织行为学的视角剖析,学术治理行政化的制度性困境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行政化的科层逻辑与学术组织的专业逻辑之间是不兼容的,科层制在许多方面无法解释学术治理;行政科层权力取代学术专业权力主导学术事务,学术专业权力被虚化,学术组织功能受阻;行政化将学术活动制式化,瓦解了学术人维持专业自主权的基础,学术人被解构为技术型专家,失去原创能力;行政化提供的制度性利益保障,使学术人形成依附型人格,失去独立创新的内驱力。面对行政化在学术治理中造成的诸多制度性困境,人们应理性反思如何规避行政化的弊端,设计出符合学术组织逻辑的治理模式。
关键词:行政化;学术组织;学术治理;学术人
 源于:高中英语论文www.7ctime.com
 近年来,因为的价值导向以及现实的诉求,学术治理行政化成为学界热议的主题。现有的研究主要从行政管理的视角聚焦于研讨行政化的种种弊端与危害、归因分析以及对策[3],鲜有从组织行为学视角,深入剖析行政化制度设计的内在机理对学术组织行动造成的实质性困境。因此,有必要从新的学科视角重新审视学术治理行政化的制度设计的内在困境。
从组织行为学的视角剖析,学术人作为学术组织的主体和行动者,其在学术上的成功正体现学术组织存在的价值。那么,当下备受诟病的行政化如何在制度设计上以及在哪些方面造成学术人的行动困境,窒息其创造性,又是如何妨碍学术组织的有效运行的呢?这正是本文拟探究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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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术治理行政化的内涵

〓〓学术治理行政化还未形成规范性定义。相关的定义中,查永军的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行政化“就是以学术发展为己任的大学学术组织运用了行政管理的科层式管理理念和方式来管理学术活动和学术事务,使学术管理呈现出等级性、强制性等本属于行政管理的特征,大学学术组织权力变成行政化了的学术权力”[4]。钟秉林认为,行政化是以官僚科层制为基本特征的行政管理在大学管理中被泛化或滥用,即把大学当作行政机构来管理,把学术事务当作行政事务来管理。[5]
笔者认为,行政化这一概念是从马克思·韦伯设计的科层制 (又译为官僚制,“Bureaucracy”) 这一“概念性”的指导理念框架在组织实践运行中引申出来的,建立在合法化的权力和纪律基础上的机械科层制 (即行政科层制) 而非专业科层制,是其理论框架与指导原则。学术治理行政化应是指治理学术事务的逻辑、理念、组织结构与权力结构、形态、运行机制以及绩效评价机制等一系列制度设计,均以马克思·韦伯设计的科层制理念为导向和价值判断,学术治理“去学术化”而具有行政化的特征。
但是,讨论学术治理行政化需与大学治理行政化区别开来。因为现代大学内部并存两种类型的组织形式:一类是行政科层组织,另一类是学术专业组织。[6]这两类组织的治理模式的理念基础、治理结构、权力结构与运作、决策模式都大相径庭。因此,大学治理行政化包括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作为组织整体的大学行政化;二是大学内部行政组织系统的行政化;三是学术专业组织系统的行政化,即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治理行政化。三者不能混同为一个层面的问题,更不能简单地将学术治理行政化等同于大学治理行政化。大学行政组织系统的许多属性无疑是契合行政化的机制设计的,现代大学备受诟病的行政化是在学术专业组织这一层面造成的一系列功能障碍,严重阻碍了学术发展,并最终使大学运行危机四伏。所以讨论大学治理问题尤应关注的是学术专业组织系统的行政化问题,而大学治理的焦点问题也集中凸显在这一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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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学学术治理行政化的制度性困境

〓〓1.行政化的科层逻辑与学术组织的专业化逻辑之间是不兼容的,科层制在许多方面无法解释学术治理。
马克思·韦伯设计的科层制是指建构这样一种社会群体网络(network of social groups):致力于限定目标,力求绩效最大化,依据法定-理性(规章制度、详细的程序)的原则和规章制度,而不是友谊、家族忠诚或者人格魅力型领导者的忠心进行治理。劳动分工与专业化、理性与非人格化取向、权威等级与集权、法定的形式化的规章制度与职业取向是行政化的典型特征。[7]按照这一理念建构的组织就是行政化的科层组织。
实体的学术组织是学术人行动的场域,学术性是学术组织践行的组织逻辑,学术治理不同于一般的组织治理,行政科层制奉行的价值理念、目标、组织结构、权力结构、行动准则等方面,均与学术组织的专业逻辑不兼容[8],在许多方面无法解释学术治理。[9]
第一,行政科层制大量阐述法定权威、法定化的规章制度、各种正式权力,以牺牲学术组织的专业性来强化科层权力,忽视学术决策过程中专业权力的影响。
第二,行政科层制把学术专业组织视为常规性的技术系统,认为教学与科研不过是标准化、常规化的技能活动过程,因而总是试图通过一系列科层程序规范这个技术体系,而实质上,教学与科研是复杂而丰富的活动过程,要求个性化、多元化以及不断变革;行政化衡量标准是效率,是投入-产出的静态转变,教学科研活动的衡量标准是创造性。
第三,行政科层制立足于组织的整体性,以统一的固化的规则和纪律作为组织内个体行动的出发点,形成等级严格的垂直的阶梯式组织结构,成员之间关系紧密。而学术组织为有利于差异化创新,其组织结构应是松散耦合型的扁平化的分权设计,组织成员行动的根本依据是专业知识与专业准则,规则与程序的功用是指导,而非必须严格执行的整齐划一的形式[10],同事之间地位平等,关系松散,相互尊重,而不是服从与命令,这一动力机制通过相互协商达成组织决策。
第四,行政科层制的基本假设是,每一位下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都不及他或她的上级,上级总是拥有最终的发言权。[11]这一假设当然不适用于学术专业组织。相反,在这种高度专业化、专家学者云集的学术专业组织中,教授等专业人员比那些拥有很高职位的科层人员更有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更丰富、享有更高的权威,他们才有能力做出最终的学术决策。
〓〓2.行政权力取代学术专业权力主导学术事务,学术专业权力被虚化,学术组织功能受阻。现代大学学术组织内部并存两种不同类型的权论文导读:促使他们放弃学术信仰,放弃作为学者和知识分子的使命和责任,将自己从引领社会的精英降格为普通人,成为“学术只为稻粮谋”的思想市民,安于“制式化“的生存方式,而与市场上叫卖商品的小商小贩没什么两样了,学术公信力随之急剧下滑。〓〓第

二、行政科层标准取代学术标准,学术治理陷入组织行动准则困境。〓〓行政化追求

力:一类是学术专业权力,另一类是行政权力。学术专业权力是一种源于高深专业知识的内生型“技术能力” (technical competency),比如,大学教授依赖他们的专业知识而不是职务岗位获得权力。学术专业权力是因知识生产的需要而赋予一部分学者在学术场域中制订规则和分配资源的话语权力[12],负责纯学术事务,主要履行三项职能:维护学术规范和学术自由,评鉴学术成就,对学术组织的学术发展规划和学术资源配置作出决策。行政权力是源于法定规章制度 (包括大学的章程) 的外生型“职务能力”(official competency),其权限由法令清晰规定,主要负责制度与管理职能,包括协调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贯彻法律、管理内部事务、获得和分配必需的资源、协调师生关系。[13]
这两类权力的来源、权力结构以及权力实现的方式都不相同。在欧美较为成熟的学术治理机制设计中,清晰地界定了这两类权力各自的边界以及权力实现方式,两者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在治理实践中,则通过“共享治理”机制达成权力的合作。在纯学术事务决策中,专业权力居于主导地位,享有最终的决策权,行政权力为专业权力的实现提供支撑和服务。
但是,学术治理行政化,则意味着以合法的形式宣告行政权力处于组织的主导地位,行政人员借助权力扩张的本性,轻易地掌控为学术工作提供支撑的各种资源,通过机制设计控制组织的预算和学术规划,进而主导原本由学术专业权力主导的学术事务,专业权力被虚化。而学术工作是高创造性的智力技能活动,行政权力很难通过形式化的规章制度真正控制学术活动,而学术专业权力又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其结果是失去了学术专业权力支撑的学术组织权力结构,其功能就必然紊乱,学术治理效能就必然受阻。[14]行政化造成了学术专业权力难以走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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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官贱师”,学术信仰衰微。

学术治理行政化意味着通过机制设计确立行政权力对学术事务的领导地位,行政人员也随之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视为地位高贵的“主人”,按照自己的偏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不留情面地利用自己的声望、关系和朋友来提携某些人[15],通过结盟在学术组织内部形成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他们以满足自己的权力来补偿才能上的匮乏和学术人对他们的不满情绪,并排斥打击真正的优秀者。[16]本应由优秀者领导的学术治理系统反而被庸才或外行掌控。他们往往以是否符合制度规范与程序为由,质疑学术专业权力的合法性,而依托自己的法定化身份主导传统的学术专业权力管辖的学术事务,作为学术组织主体的学术人只能提供参考和建议,而失去组织中的“中心地位”,处于文化创造和精神生活的边缘。学术事务的决策难以遵循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而令学术人丧失学术成功的信心。
学术人失去专业领域的“话语权”与自控权,沦为听命于科层人员的普通“雇员”,也就意味着知识不再赋予他们力量、权力以及尊严,学术工作也不再具有引领人类精神的意义,也不再享有昔日被视为珍宝的高贵和神圣,这种无力感会最终促使他们放弃学术信仰,放弃作为学者和知识分子的使命和责任,将自己从引领社会的精英降格为普通人,成为“学术只为稻粮谋”的思想市民,安于“制式化“的生存方式,而与市场上叫卖商品的小商小贩没什么两样了[17],学术公信力随之急剧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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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科层标准取代学术标准,学术治理陷入组织行动准则困境。

〓〓行政化追求制度理性,行政科层标准取代学术标准成为组织通行的行动准则,使学术治理陷入行动准则困境,凸显在两个层面。
一是学术绩效量化考核。行政化的科层制使绩效、效益、 成本-收益等定理堂而皇之地走入学术领域,将质性评价的学术成就进行量化核算,论文数、项目数、经费额度等成为考量学术成就的关键性尺度。那些没有定期发表文章和出版专著的人就常常被视为‘朽木’,“不出版即死亡”, 在如此氛围中,学术人越来越脱离对学术本身的关注,而学术带来的收益跃居关注首位。这种与学术本质背离的评价机制,摘自:毕业论文模板www.7ctime.com
狭隘到令人窒息的地步,其结果是常常把学者对学术的热情和学术创造力引向泯灭或停滞不前的地步。[18]
二是在学术人员遴选方面,以行政化的规章制度代替学术共同体约定俗成的同行评价学术标准。
〓〓行政化首先强调的是组织稳定性与同质性。因此,在学术成员的遴选上,对组织的忠诚以及其它科层标准就成为优先关注的要素。因为“在组织复杂的现代大学中,不适应组织条例的人可能造成一种远远超过其直接影响的大范围的管理灾难”[19]。在行政人员看来,学术创造的先决条件——学术自由与质疑等学术创造的关键要素常常打破常规,“制造麻烦”,会带来管理风险,“管理者自然不信任可能扰乱日常秩序的‘麻烦制造者’”[20] 。
为降低管理风险起见,行政管理者会根据自己的偏好自行设定各种符合行政化要求的遴选标准,并将其制式化,对学术队伍进行筛选,寻找那些符合他们“制式”要求的、能够很好遵守行政条例的人,而不是学术造诣最优者或具备学术潜质最优者。因而,一个优秀的学者很有可能在学术组织中觅不到一席容身之地;而一个平淡无奇的学者,仅仅因为他的工作贴合传统的组织体系,则有可能更受欢迎。[21]学术治理的行政化手段有破坏组织目标的危险。[22]
3.行政化将学术活动制式化,瓦解了学术人维持专业自主权的基础,学术人被解构为技术型专家,失去原创能力。
行政化追求工具理性与技术理性,遵循劳动分工与专业化的价值理念,这种逻辑成为学术组织场域的通则后,就演变为将极具个性化的学术活动解构为高度标准化、常规化的技能活动,一系列刚性的、控制的、强化顺从的与根除不服从行为的规则与程序,代性化的学术规范,强有力地控制和约束组织成员,对学术人实行非人格化、归训化的塑造,以促进对组织的忠诚,自由探究的学术活动被纳入一种机械等级秩序的模式中。
这种机制设计见“事”见“物”,就是不见“人”,从学术组织内部瓦解了学术人维持专业自主权的基础,直接妨碍他们对专业的判断力和创造力的发挥。学术人被解构为服从于日趋细化的知识分工的技术型专家论文导读:为创造性个体的学者不再存在,只剩下作为执行“既定”制度的工具人。学者就这样被逐渐工具化,逐渐失去个体的独特性,也就失去了学术原创力,日渐平庸化,成为庞大的学术组织结构中的一颗“螺丝钉”。早期学术组织中源于个体的‘闲逸的好奇’的非功利性、以知识本身为研究目的的学术研究,被制度化之后,逐渐成为一个异已的问题,“
,自由探索领域变得狭小,成为知识的“零售商”。学术人不再是思想的“自由漂浮者”,也不可能像传统的知识分子那样,从现实世界中抽身出来,孤独地从事对世界的探索,并在这种探索中体验心灵的高贵。[23]无条件地执行规章制度,寻求规则背后的安全,以牺牲其进取精神换取组织的认可就成为学术人行动的重心。作为创造性个体的学者不再存在,只剩下作为执行“既定”制度的工具人。学者就这样被逐渐工具化,逐渐失去个体的独特性,也就失去了学术原创力,日渐平庸化,成为庞大的学术组织结构中的一颗“螺丝钉”。早期学术组织中源于个体的‘闲逸的好奇’的非功利性、以知识本身为研究目的的学术研究,被制度化之后,逐渐成为一个异已的问题[24],“以学术为志业”的职业理想渐渐隐退了。摘自:毕业论文选题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