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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渎职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不足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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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当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仍呈多发高发态势,其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公正性的信赖,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极大的危害。在司法实践中,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受到主客观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面临着种种困境。文章对渎职侵权案件及案件的侦查和面临的困境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检察机关

一、渎职侵权案件侦查的含义

通过对侦查概念的理解,可以清楚地知道渎职侵权案件侦查的具体含义,即指的是检察机关在渎职侵权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摘自:毕业论文结论范文www.7ctime.com
进行的专门性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的措施。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渎职侵权犯罪所涉及的侦查权最直接的法律依据,也是检察机关享有侦查权的最直接的法律基础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该条法律规定,可以明确得知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权属于检察机关。

二、当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存在的问题

1、犯罪侦查的整合力不足

由于当前大多数的办案机关和个人已经习惯于传统的各自为战的工作方法,导致原本已经非常有限的侦查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整合,使得侦查机关很难在办案过程中形成合力。在基层检察院,传统的侦查机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办案机关和单位不容易进行协调配合,影响了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工作的合力开展。从检察院的内部部门分工看,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部门与公诉、反贪、控申、民行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不够,在外部,与法院、机关、交通、工商局、税务局以及土地和环保部门的联系不够密切,导致严重影响了侦查机关整体合力的形成和发挥。

2、工作形式严峻

实践中,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仍是侦查过程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特别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拘传、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二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三是要求在过程中要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受审人的对抗心理,由此给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由于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都有一定的社会关系网、保护层比较厚,而且往往具有较丰富的生活阅历和社会经验和反侦查意识。另外,渎职侵权犯罪往往与工作失误容易混淆,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面临着的挑战更大。

3、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检察院要面对的就是侦查力量的薄弱和不足,特别是在大部分的基层检察机关,一般只有二、三名侦查人员,有的甚至只有一名侦查人员,而且就现有侦查人员来讲,还存在着年龄结构、知识、能力方面的问题,使得侦查机关很难形成合力,加之在经验积累和实战能力上的差距问题,导致侦查过程中问题很多。
在渎职侵权案件中还存在不敢办的消极情绪和不会办的实际问题。实践中侦查人员畏难情绪明显,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际要求还存在很大的距离,很多侦查人员对办案涉及的其他专业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对基本知识的必要掌握,加之本身缺乏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使得很多情况下,都不能胜任侦查工作要求。

三、完善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的建议

1、改善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不佳是导致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困难多、查处阻力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能靠等,要积极去创造。实践中,取得领导重视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重要因素。在检察机关内部,领导对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还应加大重视程度,要把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适应败斗争的整体格局需要。在外部,各级领导都应充分认识到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渎职侵权犯罪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严重危害,把渎职论文导读:
侵权工作摆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抓。
当前,检察机关要重点建立与政府各部门联系沟通和案件介入制度,特别要加强与、审计、安全生产监管,以及财政、金融、证券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现、介入和查处工作,与各部门形成合力,推动渎职侵权案件查办工作。另外,还要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和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全社会都认识到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依靠人民群众与渎职侵权犯罪作斗争。把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放到整个社会当中去,使犯罪分子无立足之地。只有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了,才会真正达到改善执法环境的目的,加大对渎职侵权案件的打击力度。

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侦查队伍

从侦查角度讲,作为侦查主体的侦查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侦查的成败。因此,没有一支素质过硬的侦查队伍,而去谈侦查,那都只是空话,没有任何意义。
要想提高侦查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提高其思想品质方面的素质。因为侦查人员的思想品质如果有问题,即使其业务素质再强,心往歪处想,劲往歪处使,那侦查结果可想而知。要想具有过硬的思想品质素质,一要对侦查工作有兴趣,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只有这样才会有工作动力,才会全身心的投入到侦查工作中去,否则就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和岁月;二要有敬业精神,敬业并不是说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工作,是要用心去做,工作要兢兢业业,要有奉献精神;三要凭自己的良心去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一个人的思想如何就决定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自己的良心。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工作有时可能要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更需要有良心;四要有信心和毅力,信心和毅力会使一个人变得更加坚强、智慧,对工作有了信心,实践中又有顽强的毅力促使自己,其实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甚至大半,困难在信心和毅力面前会变得格外渺小;五要对工作有责任心,要时时处处不忘自己的工作,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一种责任,去对它负责。以上五点,说起来很容易,但做好却异常艰难,可作为一名侦查人员又是必须要做到的。
其次,由于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工作的特殊性,还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侦查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要对法律专业知识,特别是与渎职侵权工作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将所学内容应用到侦查实践中去,用实践去检验学习效果,否则就只是纸上谈兵,毫无意义。要边学习边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侦查水平。
参考文献:
陈国庆,韩耀元.《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检察,2006(16).
王丽阁,石志军.如何综合运用强制措施作为侦查对策[J].中国检察论坛,2005(5).
[3]陈波.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思考[J].人民检察,2005(3).
作者简介:张小娟,女,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员。